多层次的矿业监督与矿山地测机构的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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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积极开展矿业监督工作是保证矿产资源法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,也是促进矿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九条,体现了我国矿业监督工作是多层次的.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实施国家监督,授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部门监督,同时也授权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施行地方监督管理的职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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