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流经验,加强合作,减轻地质灾害损失——记中国国际地质灾害防治学术讨论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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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由自然地质作用(内动力的和外动力的)或人为地质作用(如经济—工程活动)形成的直接或间接、已发生或潜在恶化环境、降低环境质量,对人类和生物圈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,都属于地质灾害。中国地域辽阔,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又多次遭受地壳变动的影响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,地质灾害的种类也较多,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。地震、地壳升降、断裂活动和地裂缝、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面沉降、地面塌陷、土壤侵蚀和流失、土地沙漠化和盐渍化等,都常有发生;还有河湖和海岸变迁、海底滑坡、特殊土、地球化学异常(自然异常引起地方病,人为异常引起公害病)、岩爆、瓦斯突出等灾害。在各类自然灾害中,地质灾害占相当比重,每年都给国家造成上百亿元的经济损失,许多地质灾害还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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